(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0年10月9日发布) 关键词民事/生命权纠纷/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 裁判要点 消力池属于禁止公众进入的水利工程设施,不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公共场所”。消力池的管理人和所有人采取了合理的安全提示和
案情 2019年9月21日上午9时,被告人孟祥录(在外地打工)给被害人马瑞珍(二人系夫妻关系)打电话,马瑞珍称其在家中,但孟祥录听到电话里有喇叭声音,即产生怀疑(因其家离马路较远),随即发起微信视频,马瑞珍不接,孟祥录怀疑马瑞珍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
19岁的小徐毕业后入职某二手车平台公司,入职20天后,小徐与其他员工一同参加了公司的团建活动,后被发现在团建地点溺亡。 悲痛的小徐父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公司与小徐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委予以支持。后公司不服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近日,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0年10月9日发布) 关键词民事/生命权/劝阻/合理限度/自身疾病 裁判要点 行为人为了维护因碰撞而受伤害一方的合法权益,劝阻另一方不要离开碰撞现场且没有超过合理限度的,属于合法行为。被劝阻人因自身疾病发生猝死,其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0年10月9日发布) 关键词民事/名誉权/网络侵权/微信群/公共空间 裁判要点 1. 认定微信群中的言论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应当符合名誉权侵权的全部构成要件,还应当考虑信息网络传播的特点并结合侵权主体、传播范围、损害程
案情:救护车驾驶员涂某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在工作岗位上带走并处以十日的行政拘留,医院随即以涂某“连续旷工10个工作日”为由将其辞退。涂某认为其被行拘后进行了电话请假,因此被拘留期间不属于无故旷工,且医院也未明确规定吸毒被行拘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淘宝店主姚女士请网红带货,约定通过直播平台进行推广,因带货资金被划扣,姚女士将直播运营公司晨钟公司(化名)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不当得利款项19万余元、赔偿损失6620元,并给付相应的利息。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了姚女士的全部
【案情】 2018年6月4日13时27分,蒋某艳与同事共4人乘机自舟山至青岛后,通过“滴滴平台”网约乘坐张某志驾驶的小轿车至日照。上车以后,双方协商取消订单,改为私下交费。张某志驾车行驶至沈海高速公路某路段时,与陈某城驾驶的货车追尾相撞,致蒋某艳死亡
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王某因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12年6月份,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办事处某村部分村民发现某公司北院要开发建设家属楼,王某等人便组织村民围堵该院大门阻挠施工,双方经
在拼车上班途中发生交通受伤,责任应该由谁承担?近日,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该类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19年2月,李某在拼车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已认定工伤。经法院委托鉴定,李某构成九级伤残。2020年6月,李某将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