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悔把房子送给儿媳,想要撤销怎么办?

时间:2021-03-02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作者:佚名

  问:2018年时,我儿子小郑和儿媳小王准备结婚,我与老伴决定将自己在一套房子送给儿媳小王,现在儿子与儿媳要离婚,我们想把房子要回来,应该怎么办?

  答:

  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也就是说,赠与不动产的,在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动产的,在交付受赠人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由于赠与合同关系是一种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关系,与普通的民事法律关系相比,受赠人需承担的法律义务相对较少,因此对赠与人撤销赠与的限制也会相对更少。

  需要注意的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够撤销赠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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