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出险赔付有何区别?都涵盖哪些项目?

时间:2021-03-02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作者:佚名

  问: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出险赔付有何区别?都涵盖哪些项目?

  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是《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的一种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包括人身伤亡的赔偿和财产损失的赔偿。

  众所周知,交强险是购买机动车时必须投保的险种,全称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交强险的保障范围较广,发生事故时,无论被保险人对事故发生是否有责任,均能对相应的损失承担责任。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根据侵权人对交通事故有无责任划分。在侵权人对交通事故有责的情况下,医疗费用类的赔偿限额为1.8万元,死亡伤残类的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赔偿类限额为2000元;在侵权人对交通事故无责的情况下,医疗费用类的赔偿限额为1800元,死亡伤残类的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赔偿类限额为100元。

  商业险则是车主可以进行选择的险种,最为常见的就是商业三者险。商业三者险全称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责任”。商业三者险在交强险的基础上承担赔偿责任,即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减去交强险承担的费用后,再按照侵权人的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lszx/2021-02-18/441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