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刊登望奎县法院杨长龙文章:六旬发小重归于好了
近日,我办理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使冲动的六旬老人重归于好。
马明和王海(均为化名)系邻居,马明在村里经营一家食杂店,周边村民农闲时经常聚集在店里打牌娱乐,王海时常去旁观凑热闹。2024年2月,王海酒后来到食杂店看牌,因王海说话声音大影响其他人,马明进行劝告,引起王海反感,二人一言不合就扭打在一起,导致王海左侧多根肋骨骨折、脾破裂,经公安局刑事技术大队鉴定为重伤二级。本案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起,直到法院审判前,民事赔偿部分始终没达成调解。最终,两人闹上了法庭。
就案办案,程序上结了案,可对当事人及其家庭的影响是很大的,一判了之,两家人是否会就此结下梁子,引发更大纠纷?两家几代人都在这个村子生活,因为这件事两人以后怎么相处?两家的子女以后又该如何相处呢……一系列问题,萦绕在我的心头。
我与法官助理任广东分析,如果被告人马明能取得被害人王海的谅解,先解开双方心里的“疙瘩”,那么法院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轻处罚、判处缓刑,能使破裂的邻里友情修复。如何实现这个结果?答案只有调解。
鉴于这样的情况,我没有立即组织双方见面,而是先打好“提前量”,来到当事人所在村实地走访。通过与当地村民、派出所民警交流,了解到马明有一个儿子,长年在外打工,生活不富裕,且与马明多年未联系,没有能力拿钱替父赔偿,但马明的侄子与他关系十分亲近……这些情况为做好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
今年6月5日,我在法院调解室接待了双方当事人,听取了双方的真实诉求。由于伤害事件刚刚发生不久,双方矛盾非常尖锐,加之王海伤情还在恢复期间,心理预期较高,向马明提出了31.7万元赔偿金的要求。一次性拿出31.7万元,对于马明这个仅依靠低保维持生活的人来说,无异于天方夜谭。第一轮调解,宣告失败。
“毕竟是两个家庭的大事,我再深入了解下情况。”任广东对我说。我经过深思熟虑后对他说:“现在双方剑拔弩张主要还是因为都在气头上,安抚他们的情绪,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咱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双方多换位思考。”
任广东以送达为契机,多次往返医院、拘留所,了解到二人自幼一起长大,感情很好。鉴于这种情况,我认为可以试着从二人友情入手,找到双方可以调解的回旋余地。
我找到王海对他说:“马明很后悔自己动了手,你俩都有好几十年的友情了,你想想,在这个屯子里,谁和你关系最亲近?谁最能理解你的遭遇?不能因为意外冲动的事情做出错误的决定啊!”王海沉默了许久说:“看到马明蹲监狱我心里也难受啊!”
趁热打铁,我通过申请,在看守所内让王海与马明见了一面。王海看见马明在看守所内的几日里、憔悴了很多,心里很不是滋味。马明看见王海打着纱布绷带的伤处,也很是自责,双方都意识到了这件事情已经影响了两人的正常生活,如果固执下去将得不偿失。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推心置腹地说事实、摆道理、讲法律后,王海心理预期大幅降低,将赔偿金额降至5万元。
王海降低赔偿要求后,我又安排马明与其侄子通了电话,他当即表示找其他的兄弟姐妹一起筹钱帮助叔叔。案件到此,一起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虽然过程有点曲折,但看到双方脸上如释重负的笑容和握在一起的手,我很是欣慰。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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