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黑龙江嘉荫 破产审判推动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11-11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年来,黑龙江省嘉荫县人民法院落实省法院部署探索破产审判新模式,不断畅通市场主体退出通道,为推动地区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该院运用快速审理机制,简化送达方式、缩短程序时间、提升审理效率,简易程序适用率达100%,平均审理周期51天,现已推动31户“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统筹推进破产处置工作,实现企业税务、不动产、工商登记等资源共享,现已查询信息50余条,推动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常态化实质化运行。健全完善破产管理人监督管理机制,构建无产可破案件管理人经费保障机制,解决“无产可破”企业的破产工作费用和破产管理人报酬的周转,保障已结案件管理人费用全部到位。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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