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欠款拒不还 司法拘留促履行

时间:2024-10-11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界首市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刘某采取15日司法拘留措施,促使其履行了还款义务,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2019年11月20日,被告刘某以做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李某借款人民币10万元,被告给原告出具了借条,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息。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刘某失去诚信未予还款,原告数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然而,被执行人刘某既不报告财产又不履行还款义务,而且东躲西藏规避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催促刘某履行还款义务,刘某每次都以经济拮据为借口进行搪塞。

  近日,执行法官将刘某传唤至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对其释法明理、批评教育,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将要承担法律后果。然而,被执行人刘某听不进去执行法官的劝导,且态度蛮横。面对刘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执行法官决定对刘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进了拘留所,被执行人刘某后悔了,他立即向执行法官认错悔错,表示愿意偿还欠款。随即,刘某打电话通知其家人将案款足额汇入界首法院执行款专户。鉴于被执行人刘某在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态度诚恳且认真悔过,并主动履行了全部案款,界首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提前解除拘留决定。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369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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