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付货款生意伙伴险翻脸,高效调解便民止争促和谐

时间:2024-10-11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花山法院成功快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妥善解决当事双方企业间的矛盾。

  原被告双方存在长期钢材买卖业务往来关系。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期间,被告从原告处购买了多种不同类型、不同规格的钢材产品,原告履行了合同交货义务,并自2022年4月至2023年12月期限向被告开具了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金额122万余元。然而,被告未能及时付款,至今尚拖欠原告货款人民币 87万余元。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被告对欠付货款事实并无异议,同时表示并非故意拖欠,实际系由于公司效益不好,实在无经济能力一次性偿还,希望原告可以给予一定的时间宽限、分期还款。在了解到此情况后,承办法官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双方均有调解意向,本着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于次日上午到庭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对欠付货款的金额并无意见,但就还款时间的问题仍各执己见,无法达成一致,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促使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承办法官遂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承办法官多番沟通后,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此案的成功调解既保障了原告企业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被告企业经营发展,两家企业均表示对法院工作很满意,矛盾被顺利化解。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338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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