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付货款起纠纷 高效调解止损失
时间:2024-10-11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花山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2015年,被告两次向原告购买瓷砖,并签订合同,原告依约提供了货物。原、被告分别在2016年、2017年对上述合同的货款进行结算,并确认欠款数额,但被告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原告诉至法院。
为了妥善解决双方的纠纷,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法官秉持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认真倾听双方的诉求和意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及相关证据,通过耐心的沟通和专业的法律分析,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并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经过多番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分期支付货款及占用资金的利息。
此次买卖合同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避免了漫长的诉讼过程和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传递了通过和平、协商方式解决商业争端的积极信号,为营造健康、稳定、和谐的商业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369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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