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执行不还款 司法拘留强惩戒
时间:2024-08-29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芜湖市弋江区法院对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谢某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与司法权威。
安徽某电力公司与谢某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谢某某支付安徽某电力公司定作款26万元。判决生效后谢某某却迟迟未予履行,安徽某电力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谢某某支付安徽某电力公司20万元后便拒绝继续履行,法院多次传唤谢某某到庭说明情况,但谢某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为维护司法权威,2024年8月23日,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安徽某电力公司提供的线索前往池州市,成功找到被执行人谢某某,依法将其拘传至弋江区法院。谢某某到庭后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经体检无异常后,当天,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谢某某送至拘留所。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823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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