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拒赔偿 强制执行促履行
时间:2024-08-29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界首市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惩戒措施,使其履行了赔偿义务,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2023年8月5日,被告王某驾驶小型汽车在界首市沙北某路段路口转弯时与直行的刘某驾驶的面包车发生交通事故。该事故经当地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王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与被告协商车辆维修及车辆损失赔偿事宜,但被告拒不协商和赔偿。原告在事发地维修车辆,支付车辆维修费45000元。对于原告刘某的经济损失被告王某不予赔偿引发诉讼。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刘某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45000元。由于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向王某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然而,被执行人王某东躲西藏规避执行。执行法官经查询未发现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的执行陷入僵局。为尽快执结该案,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王某藏匿地点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明确告知王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但王某始终不愿意支付赔偿款。界首法院根据被执行人王某对抗执行的态度和行为,依法决定对王某采取15日司法拘留措施。进了拘留所,失去自由的王某后悔了,随后,他让其家人将赔偿款送到法院执行局,履行了赔偿义务。界首法院根据被执行人王某足额履行义务的表现,提前解除了对其的拘留。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823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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