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解读:婚内一方赌博欠债离婚怎么办

时间:2024-08-23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随着世界杯和奥运会落下帷幕,也有不少悲剧浮出水面,在光鲜亮丽的赛场背后有多少家庭因为赌博而支离破碎。如果配偶因为赌博欠下高额赌债,另一方能否要求离婚呢?离婚后是否还要共同承担债务呢?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员小政带您从《民法典》的相关条例来解析。

《民法典》解读:婚内一方赌博欠债离婚怎么办

一、《民法典》关于因赌博离婚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赌博这种恶习是很多人妻离子散的真正原因,甚至在离婚的时候,也有人把自己的非法赌债混同于夫妻共同债务当中,企图让另一方也帮助自己偿还赌债。在法律上,这样的做法是绝对行不通的,有赌博的恶习,会成为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离婚诉讼请求的重要参考因素。而赌博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不承担赌债。

如果遇到配偶欠下高额赌债的情况,一定要及时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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