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明确规定:婚内出轨,后果很严重
时间:2024-08-23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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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遇到的一些离婚案件中,有不少是夫妻一方出轨而导致的。当事人经常会有这些疑问:“对方出轨,我能要求他净身出户吗?”“我能多分财产吗?”“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吗?”今天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员小政带您了解如何根据《民法典》惩罚婚内出轨的过错方!
一、民法典对婚内出轨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法律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如果夫妻一方婚内出轨并与他人同居,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过错方赔偿自己离婚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诉讼中的具体权益
1、精神和物质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向出轨方索要精神和物质损害赔偿金。
2、多分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被证实出轨的一方会面临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惩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3、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出轨方和小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么可能涉嫌重婚罪,最高可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让无过错方在婚内遭遇对方出轨时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护。如果居民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一定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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