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轻敲,最优解暖民心——磴口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复杂合同纠纷案

时间:2024-07-0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近日,磴口县人民法院经过多次开导、劝解、磨合,圆满调解了一起复杂的合同纠纷案件,审判人员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充分展现了对法律的初心、对人民的用心、对工作的耐心。

  该案件系双方当事人在荒漠化治理工作中,合作种植梭梭林、接种肉苁蓉产生的矛盾。被告向原告提供土地用于种植梭梭林、接种肉苁蓉,后政府征占涉案土地,补偿林木款58.5万元,均由被告领取,双方自此产生纷争。原告主张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其应得林木补偿款的80%;被告主张原告未按合同约定在3年内完成梭梭种植任务,是自己完成了后续补种,故原告构成违约,合同已解除。

  

  

  面对“剪不断理还乱”的纷争,磴口县法院审判人员迎难而上,为还原案件实情东奔西走,耐心调查。从白雪皑皑到烈日炎炎,审判人员先后4次赴案涉土地现场勘察,为查清梭梭种植实情,奔走在周边市县向相关人员做询问笔录8份。然而,关于原告是否完成了梭梭种植任务,现有证据始终无法准确证实,为此双方坚持申请了司法鉴定,但因梭梭林的树龄无法鉴定、林龄结果又与案情不符,最终历经2个多月得到的鉴定结论也未能解决本案争议。

  经过4次开庭,案件审理陷入僵局。审判人员充分考虑合同约定内容、实际履行情况和梭梭林的特殊性等因素,多次讨论研究后认为,本案的最优解就是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否则将产生一系列相关诉讼,矛盾也会越来越深。确定努力方向后,审判人员启动了“三顾茅庐”计划,他们深知,只有设身处地去思考,才能为调解工作提供有力的依据。于是,审判人员多次寻找原、被告,与当事人面对面交流,认真倾听绿进沙退的不易、听取双方诉求。这片梭梭林,双方都付出了很多艰辛,如果没有原告拖着工具在荒漠里吃土喝沙的努力,就形不成星星点点的绿意;如果没有被告引进机器投入人力补种,稀疏的梭梭就抵挡不住黄沙的侵蚀,因此双方互不相让。面对针锋相对的调解氛围,审判人员顶着审限压力不断试探双方的和解点,一次、一次、又一次的失败,甚至被驱赶谩骂,仍然始终保持理解和耐心,努力疏导双方的情绪。正所谓“好事多磨”,终于在一个黄沙漫天的日子里,在案涉土地现场,吃着扑面而来的沙石黄土,审判人员用自己的耐心、智慧和真诚,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和支持,化矛盾为和谐。当调解书递到当事人手中时,他们双手紧紧握着审判人员的手,重重地说着“辛苦了”。

  调解作为我国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具有非对抗性、经济性、及时性等优势,在维护社会长期稳定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这起复杂合同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彰显了磴口县法院审判人员深厚的法律素养和卓越的调解能力,更体现了他们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坚持发展和“新时代政法铁军”的使命担当。磴口县法院将坚持把调解贯穿于纠纷化解工作始终,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而不懈努力。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152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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