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诉源执源两手抓,人大调解有方法

时间:2024-07-0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调解工作,除了要讲法律、讲民情,更要注重与当事人“共情”,“共情”分为理解行为、关注感受、激起共鸣、满足需求。”说起调解纠纷的技巧,李坚的话匣子一下子打开了。

  基本案情

  近日,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收到一起王某诉刘某的民间借贷纠纷,王某和刘某曾是好朋友,平时常有经济往来,后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王某借款七万余元,然而刘某未能及时还款,王某无奈提起了诉讼。

  调解过程

  李坚在了解案情后,征得双方同意,开始主持调解。他在了解原告诉求并梳理证据后,一次次拨通王某和刘某的电话,一遍遍组织双方调解,充分倾听双方需求。被告刘某陈述:“我同意偿还,但是我马上要结婚了,手头紧,拿不出这么多钱,请求调解员帮忙协商一下,能不能分期还款,并希望能够减免部分利息。”然而,原告要求尽快还款,不同意将还款期限延长。李坚在弄清矛盾症结后,以原被告的昔日情谊和被告可期的履行能力为切入点,向双方论理说法、分析利弊,让原告认识到调解的基础是理解,理解对方的辛苦与难处;让被告认识到诚信对于工作和生活的重要性,特别是在今后面对婚姻及家庭生活,失信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巨大的。要积极履行还款义务,诚信做人做事。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然而,该案经此调解后,原告面带愁容地再次找到李坚,经了解,原来是到了第一期的还款时间,被告并没有依约履行还款义务,现原告要求申请强制执行。李坚得知后,安抚好原告情绪并立即拨通被告的电话,催促其还款。同时,李坚还注意到,被告年龄较小,收入来源不稳定,如果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那对于他以后的生活和工作将是很不便的。于是李坚拨通了被告母亲的电话,将案件情况和调解协议进行了告知,在与其母亲充分沟通后,其母亲当场表示愿意还款。最终,本案在执前得到了有效化解。

  事后,原告激动的握住李坚的手,感谢李坚的耐心调解和周全服务,并送来一面写有“秉承公正善解群众忧困,如我在诉涵养为民情怀”的锦旗。“对我而言,这只是一起案件,但对于他们二人来说,却可能是影响他们一生的事。调解室的案件多是鸡毛蒜皮的案件,但却是老百姓心里最大的事,作为调解员,每化解一个案子,就为当事人解开了心里的一个死结,社会就更加稳定一些。”李坚深有感触地说。

  

  典型意义

  本案的成功化解,是贯彻落实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前督促工作的具体表现,是能动司法和诉源执源双效治理的生动实践。本案的化解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员的亲和力和强制执行的震慑力,切实解决执行难。减少了进入法院的诉讼及执行案件数量,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既让当事人“省时省力”,也让法院“提质增效”,做到了真正意义上的案结、事了、人和。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152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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