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400余万 诉前解了!

时间:2024-07-0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当事人:“感谢法官为我们着想,从中调解,通过高效推进调解、及时解除保全,最大程度地降低了诉讼、保全措施对我们企业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我们同意签订调解书。”一起涉案金额达2400余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调解成功后,当事人不停地表达着感谢。

  为推进涉企纠纷实质化解,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卜尔汉图法庭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充分利用商事案件调解制度,为双方当事人“精准把脉 靶向施策”,成功在10日内促成原被告双方就2400余万元涉案款项达成调解。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被告就采购热轧卷板事项与原告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合作协议》,后双方就供货具体事项又陆续签订4份《购销合同》,由原告公司向被告公司供货,双方约定交易总金额为2600余万元。2024年4月,被告按照合同约定主动向原告支付部分货款,后被告公司因经营问题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向原告公司支付所欠款项。原告公司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诉至昆都仑区法院,要求被告公司向其支付货款本金、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及因维权产生的损失共计2400余万元,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

  促成和解

  卜尔汉图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标的额较大,长时间的财产保全措施对被告公司无异于雪上加霜,于是先是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一方面摸清双方矛盾所在,一方面了解各自公司的经营情况。

  通过前期的多次电话沟通,承办法官对如何化解双方矛盾“有了底”,于是法官先采取庭前“背对背”沟通的方式,一一记录了双方的疑虑及履约难处,仔细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又组织双方进行了“面对面”充分交流,有针对性地为双方提出了分期履行的调解方案。

  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的距离不断拉近,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截至目前,被告已向原告支付了1500余万元欠款。

  承办法官:促成买卖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能帮助原告收回货款、降低损失,同时也能化解被告的困境,对于两家企业尽快恢复到正常经营轨道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152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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