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全省法院十大优秀司法建议(八)
绵竹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管理的司法建议
【建议对象】
中国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建议背景】
2022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发挥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作用”,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832平台”作为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四部门指导下,由中国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建设和运营的“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通过提供在线展示、网上交易、产品追溯等服务,连接脱贫地区市场主体与中央预算单位、各级预算单位和非政府采购领域单位,为全社会广泛参与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提供平台,对持续激发脱贫地区发展生产内生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意义重大。
绵竹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中发现,“832平台”供应商昭觉县高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利用该平台出售非脱贫地区生产,且镉超标的“环太”牌山泉大米,并从中牟利,严重背离平台设立初衷,不仅有损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扶贫产业持续发展也造成了不利影响。该行为使财政预算单位通过该平台专项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资金变相流入不法分子腰包,可能导致针对脱贫地区的帮扶政策被“架空”。为杜绝不符合标准、“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平台销售,确保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绵竹市人民法院向中国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出司法建议。
【建议内容】
(一)督促“832”平台对案涉供应商的资质进行核查并严肃处理。督促“832”平台对昭觉县高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准入资质进行核查,并对其违规销售非脱贫地区且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副产品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二)建立健全入驻“832”平台销售产品来源地审查机制。完善“832”平台对供应商所售产品来源地审查机制,做到商品或原材料来源地有据可查,确保平台销售产品符合准入要求。同时,不定期组织复查,督促信息实时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三)加强对“832”平台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定期对“832”平台销售商品的质量进行抽查,并商请各相关单位对“832”平台销售商品的质量及有关规定、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进行有效监管,及时有效处理产品质量问题,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四)建立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就供应商入驻、审核、惩罚、退出,以及交易商品的原产地及质量监管等进行协作,以推动实现“832平台”入驻供应商资质可查、所售农副产品来源可追溯、质量可检验,切实把好产品质量关。
【建议效果】
中国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认真研究,并反馈如下。
(一)对案涉供应商的入驻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其违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第一时间下架检验不合格商品,并对供应商昭觉县高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采取不限期冻结店铺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处理措施,该供应商已自主取消存在商品品质违规的未发货订单、自主召回存在商品品质违规的已发货商品。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商品来源地监管机制。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入驻供应商经营资质、上架商品质量资质进行全面核查并存档。二是对于已入驻供应商与在售商品不定期开展资质、信息等复查工作,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准确有效。三是设置专门的投诉渠道,接受来自社会层面的监督,并对投诉进行有效处理及答复。
(三)进一步加强对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一是不定期对在售商品展开质量安全抽检,并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832平台”商品进行抽查。二是上线检测报告单独上传功能,实时查询商品在架状态和检测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商品予以下架处理并通知供应商整改。三是已搭建脱贫县农业农村局和乡村振兴局双部门线上审核认定系统,积极推进建立相关部门负责对本县入驻“832平台”供应商及商品进行核查的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一是涉及平台的投诉举报、商品抽检不合格等情况,切实落实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整改要求。二是平台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时上报相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调深入调查,进一步提升平台供应商和商品质量。三是不定期邀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专业人员对平台员工、供应商开展食品安全、重点查处内容等主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
【专家点评】
点评人:李毅,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省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委员。
网络扶贫工作是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重点领域。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实施网络扶贫行动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发挥互联网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让更多困难群众用上互联网,让农产品通过互联网走出乡村,让山沟里的孩子也能接受优质教育”,为实施网络扶贫行动提供了根本遵循。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具体案件反映出的问题,从司法的视角向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是人民法院能动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参与、助力社会治理系统工程的重要路径和手段。本案中,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中发现了“832平台”在对供应商的行为以及对产品安全质量的监管方面存在不足与缺位,及时提出相应司法建议。在加强供应商和产品动态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对供应商在“832平台”所售产品质量、售价、产地真实性、销量等方面监督检查,以及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等方面提出了科学、有效、操作性强的建议。这有助于推进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完善制度建构,提升内部和外部管理、服务、保障水平,防止滋生更多、更大的社会问题,为互联网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智慧支持。
原文链接:http://scf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3/06/id/73658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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