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迎春:用执着和坚守托起正义天平

时间:2024-04-2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用执着和坚守托起正义天平

  ——记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检察院公诉科包迎春同志

  

  包迎春,女,蒙古族,中共党员,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凭着认真负责、细致肯干、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她边工作边学习边请教,对公诉工作从陌生到熟悉,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迎难而上她是业务工作“行家里手”

  刚进公诉科工作时,包迎春的心里压力特别大,担心适应不了这样的工作,但是既然从事这个职业,就不能辜负组织的期望。为了弥补自己业务知识的匮乏,毕业于蒙古语言文学专业的她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学习检察业务,不断对自己“加压”,时时对自己“充电”,勤学多练,不懂就问,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学习的积累使之在工作中受益匪浅。经过几年不懈的努力,她实践了公诉业务的全部流程,逐渐从一个“门外汉”成长为检察业务的“行家里手”。

  为了办好案子,她每次将案卷认真细读好几遍,每一个环节都要认认真真地对待,独立办案的四年时间中,她共承办审查起诉案件近百件,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有罪判决率达100%。2013年底,锡盟检察分院交办了一起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件,该案造成被害人700多万元人民币以及105套房产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要求用蒙文蒙语参加诉讼,同时请了两名律师做无罪辩护,但案件所有证据材料都是汉文的。为了更好的了解案情,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已经怀孕八个月的包迎春反复阅卷,做了上百页的阅卷笔录,认真核实每一份证据材料,并将主要证据一一翻译出来,最终将案件成功起诉。在十个小时的庭审中,她通过举证、质证、论辩,环环相扣,一一分析,既充分证实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也以理服人,使被告人在法庭上泪流满面,真心认罪悔罪。

  怀仁义心她是教育挽救的“知心人”

  在办案同时,包迎春发挥曾担任过十年教师的优势,积极参加“六进六送”活动,主动承担本院未成年刑事检察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根据失足少年身心发育特点,充分尊重他们的人格,从“爱”出发,从“帮”入手,逐渐摸索出庭前重“查”、庭上重“教”、庭后重“帮”的三步审理方法,坚持实施由家庭、社区、检察机关相互配合、协同矫正的“三位一体”帮教机制,逐案逐人建立帮教档案,进行跟踪帮教,教育和挽救失足青少年。2012年,包迎春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两个未成年嫌疑人均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包迎春在社会调查中特意前往嫌疑人家中了解其家庭情况和性格特点,然后主动与他们多次沟通,耐心疏导,成为他们的“知心姐姐”。在她的帮助下,两名未成年嫌疑人真诚悔罪,重归社会。现在他们遇到什么事情,还经常给包迎春打电话咨询,每逢过年过节都发来祝福的信息。

  包迎春还是旗蒙古族小学的法制副校长,她结合案例,深入浅出的向同学们宣传一些未成年人常涉及的罪名和相应的刑事处罚,也时常提醒同学们要培养法律意识,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不要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受到同学们的热烈响应。几年来,她定期深入校园进行走访或座谈,精心印制“维权知识手册”发放至学生手中;她还通过向苏尼特左旗蒙文网站“法律平台”专栏供稿、在旗人民广播电台法律宣传专题节目中编播法律常识等方式加强法制宣传,受到牧民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化解矛盾她是民心所向的“好官”

  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包迎春认真掌握立法新动向,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几年来,她启动刑事和解程序,对19起轻微刑事案件进行了和解;她积极与相关科室协商,对2名刑事被害人家属进行了救助。2011年春节前,她受理了一起盗窃案,

  2011年春节之前,她受理了一起盗窃案后,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是在从事拔取油管作业过程中不慎将油杆掉入油井内,无法继续作业,且无法借到的情况下,一时糊涂窃取了他人油杆。案发后,犯罪嫌疑人也是后悔不已,愿意积极赔偿。她根据案情,经领导批准依法启动了刑事和解程序,后又费尽一周时间想尽办法终于与受害方取得联系,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对嫌疑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除夕前日,当她向犯罪嫌疑人宣告不起诉决定时,犯罪嫌疑人感动万分,一再表示悔意和对检察官的谢意。

  花开顶枝分外红,2013年,包迎春被评选为全区“最美检察官”之一。她用心,用情,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基层女检察官的情怀和力量,诠释着公诉之美。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fc/201407/t20140714_14304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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