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全国法制宣传中心 调研课题、法制事件办理程序说明

时间:2021-09-27 来源:全国法制宣传中心 作者:佚名

  一、 接诉、立案、维稳

  依据调研课题或法制宣传来源分为:相关党政职能部门公共课题、社会主旋律课题、法制问题课题、民间公益选题及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政策法规调查问卷。如法制相关问题,当事人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诉求合法等则可以立案。立案后进行初步疏导协调,并按首问责任制规定,由首问人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程序,必要时做书面笔录。

  依据调研课题或法制宣传对象分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教文组织、公民。通过来人、来函、网络、电信等方式,自主联络我单位及各部门并专兼职人员均可。

  上述程序原则上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但因当事人原因除外

  二、初审、报备、拨款

  初审调研课题或法制宣传活动的主要工作是:做好已立项立案的调研课题、宣传活动、维权维稳案例等相应的工作计划,并做出完整的支出预算,填写项目经费申请表报备待批示(志愿者自费的除外);经费审批后,成立相应的专题或调研组;

  上述程序原则上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或按总部经费情况确定

  三、调研、核实、取证

  专题或调研组按工作计划进行调研、核实、取证等具体需要开展工作,可分多部门、多级别、多阶段、多角度、多次进行。依法依规采用科学、规范、专业的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

  上述程序视工作难度原则上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四、调解、转办、呈报

  专题或调研组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协调、转办、呈报等方式,依据各案不同情形进行调解沟通或转办、呈报、举报或民主法制监督程序,及时重启再调研、再核实、再取证程序。

  上述程序原则上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文函材料邮寄时间除外

  五、 举报、内参简报、网络资讯、联动监督

  专题或调研组视前期工作情况,依据完整材料及相关论证论据,向相关党政机关、职能部门、司法机构举报投诉、内参简报反映,必要时采用网络资讯、公开信、公告通报和联动监督等方式进行。

  上述程序原则上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或司法有时间规定的除外

  六、法制宣传活动

  法制宣传活动以法制为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和专题调查问卷相结合的形式,分地区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具体活动规则另行制定。

  开展义务维权的志愿者参照上述规则执行。

  综上所述,专题或专案的办理,常规程序在85个工作日内完成,但因当事方举证、他方取证、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影响,案件办理时间不能确定,并依据具体情况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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