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全国法制宣传中心 调研员工作内容简介

时间:2021-09-27 来源:全国法制宣传中心 作者:佚名

  本单位外聘调研员属于志愿者公益型服务岗位,服务于全社会涉及到法治各个群体或个人。受聘后以奉献社会、关注法治公平、共建法治中国为宗旨,完成单位指定的法制舆情服务、法制调研任务和法制公益活动,并积极主动开展有利于国泰民安的法制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积极认真地开展法治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法治普法工作,以及法律法规的司法实践探讨及社会调研反馈工作。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治政策及法治项目,为法治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法治咨询等服务。

  二、做国家重点法制课题调研和法制政策项目反馈的学术性工作,对社会热点、焦点法制现象等课题研究,要有立项、有计划、有重点、重实效地开展活动。提供法制维权援助服务时,以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弘扬正气,以维护国家及人民利益为己任。

  三、在调研中对涉及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各类法人组织的法制调研或资讯核实时,除主动示证外,还必须持相应的介绍信、调研函、资讯核实函等文函原件。要依法依规明察暗访,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工作。

  四、用好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100个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法治资讯信息,对时代风貌、典型示例、新人新事、成功经验积极宣传。

  五、开展法制信息化服务工作时,认真执行服务收费标准,严格遵守公益性调研活动与信息化服务工作分开进行,杜绝在调研、维稳、维权活动中变相收取费用。主动与属地政府职能部门联络沟通,不擅自行动,要做到事事有汇报、件件有总结。

  六、凡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收受贿赂、敲诈勒索的人员,本单位将予以除名,并视具体后果做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注:更详尽规定,请查阅相关规定,并以官网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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