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全国法制宣传中心 接收投诉材料说明

时间:2021-09-27 来源:全国法制宣传中心 作者:佚名

投诉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信  

标题:***投诉信(举报信、求助信或情况反映)等;

收文单位:直接写我单位名称或相关各网站名称;

二、正文内容

1、写清楚当事人身份(我是谁);

2、被投诉人身份(我要投诉谁);

3、投诉事件的完整过程(具体事件以时间顺序写清楚)

4、掌握的证据资料;

5、诉求是什么(即具体要求和想法)。

三、落款

签字:当事人亲自用黑色碳素笔签名,姓名上用食指按红色手印,多于15位选代表签字按手印,同时附上当事人的委托书,提供当事人原大小、正反两面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上面标好手机号或其它联系方式;

上述材料除身份证外必须向我单位提供原件,不按上述规定,拒绝受理。

四、相关证据

提供本事件相应的证据材料(可以是公文材料、证照合同、票据证言、图片资料、录音录像资料等),以及整个事件曾经的上访维权经过和相关资料、证据等。上述证据均要复印件,最好有照片或扫描件电子版,

将所需材料(纸质文档)整理完之后邮寄到下面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010-56021389 53382908 

政讯通·全国法制宣传中心 接收投诉材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