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买单起纠纷 男子打伤老板被批捕

时间:2019-11-19 来源: 作者:

(通讯员 张超 赵季萍)在饭店吃完饭后,就因为结账这件小事,醉酒的年轻男子与饭店老板发生冲突,用破碎啤酒瓶将饭店老板左臂划伤。

案情速递

这天晚上,刘老板的串串店来了几个年轻人,其中一人是隔壁龙虾店老板娘的妹妹。见是熟人,刘老板热情招呼了几个人,还陪着喝了几杯酒。

凌晨三点,一行人用餐结束,在结账的时候,几人与刘老板产生了分歧,几人因此争执起来。醉醺醺的颜某见朋友受到“欺负”,拾起旁边破碎的啤酒瓶,将刘老板左臂划伤。

经鉴定,刘老板所受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目前该男子已被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颜某因琐事与让他人发生冲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

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检察官温馨提示过量饮酒不仅会伤害身体,还可能因为酒后情绪失控引来祸端。检察官提醒您:法律不会因为是酒后犯罪而减轻处罚,适量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