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偷看我的日记违法吗?

时间:2021-03-29 来源:陕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通过营造良好的家庭、学校等环境,注重对未成年人身心及合法权益的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采取教育、干预、矫治、帮教等多种措施,注重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该两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Q:我都16周岁了,父母居然还偷看我的日记,被我发现后,他们居然打着“为我好”的旗号说这是父母的职责,请问他们这样做违法吗?!

  检察官说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六十三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非法删除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

  除下列情形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未成年人开拆、查阅;

  (二)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依法进行检查;

  (三)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本人的人身安全。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隐私权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刑法》第252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8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家长偷看孩子日记、信件是否违法?

  孩子成长过程中,因为家庭教育、生理等一些原因,很多孩子逐渐不愿与家长沟通,这就导致家长感觉自己失去了对孩子的“控制”,为了“为孩子好”,担心他们误入歧途,很多家长通过偷看孩子日记、偷看孩子信件、随意翻动孩子房间等来获取孩子的心理动态,使得孩子在家中几乎没有隐私可言。

  但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也有隐私权,父母随意拆信件、偷看日记是违法行为。

  父母偷看孩子的日记、信件怎么办?

  父母偷看孩子的日记、信件,多是出于对子女的关心,怕子女交友不慎或有其他不良行为,一般并不构成犯罪,只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的信件,只有情节严重的,如多次拆开或毁弃,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

  未成年人如果遇到此类事情,可以先和父母进行沟通,要求父母下次不要再偷看自己的日记、信件等。如果情况比较严重时,也可以由公安机关对父母作出警告、罚款或拘留的行政处罚。

  日记、信件是个人的隐私,未成年人年纪虽小,但也有自己的隐私。任何人都不可以拆看、隐匿、毁弃未成年人的信件,包括父母、老师,及其他亲近的人。如果想了解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何不做好家庭教育,学会正面与孩子沟通,这样不但能防止孩子误入歧途,解决孩子成长的烦恼,更有益于培养孩子健康人格,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陈仓区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30/202103/23/97017_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