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全过程民主

时间:2021-03-15 来源:河北长安网 作者:佚名

  

  马树娟

  今年全国人大会议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进行审议。其中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增加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全过程民主,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始终坚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

  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全过程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区别于西方形形色色资产阶级民主的显著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保障和促进人民当家作主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是实现全过程民主的主要制度载体。近年来,我国在推进全过程民主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健全人大选举制度,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这些扎实作为都旨在将全过程民主落到实处。

  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保障。当前,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同时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议事规则,是确保全过程民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巩固和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要用法治护航全过程民主,使法律及其实施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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