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建设 提升国家治理效能

时间:2021-03-02 来源:陕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取得重大进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进一步彰显。“十四五”时期要努力实现的目标之一,是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的提升。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对于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强化治理目标、彰显治理效果,具有积极意义。

  一、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国家治理效能的提升必须从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满足基层群众需要为出发点。通过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和德治结合,实现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要发挥社会组织、志愿团体、物业、业主委员会等作用,形成健全、完善的社区治理规范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实现社会风险源头防范、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利强化目标导向

  改革开放40余年,中国人民创造了经济持续发展、社会持续稳定的奇迹。依法保护改革开放成果,需要全面加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利的保护。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才能增强共识,凝聚人心。只有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加强法律监督,加大权利保护力度,才能更好满足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三、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彰显治理效果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需要。加大能源、铁路、电信、公用事业等行业竞争性市场化改革,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需要以法治化方式系统推进。只有加强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服务改革,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才能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

  (西北政法大学汪世荣)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23/202012/04/95515_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