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管理区:借助乡镇“大喇叭” 喊话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时间:2024-11-26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湖南法院网讯 日前,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借助乡镇村村通“大喇叭”喊话被执行人,高效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申请执行人曹某某与被执行人湛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屈原法院判令湛某某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曹某某劳务报酬7000元,因湛某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曹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立即向湛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湛某某称自己在外务工,以工资款未结、手里没钱为由敷衍搪塞,躲避执行,甚至还和法院玩起了“失踪”。
为了让案件快速执结,屈原法院主动联系被执行人湛某某所在的乡镇村支两委,通过乡镇村村通“大喇叭”广播其拒不履行的行为,被执行人家属知晓后,立即找到法院执行干警,告诉湛某某有主动还款的意愿,在与湛某某家属的耐心沟通后,执行干警也与湛某某进行了电话联系,其家属愿意代替湛某某支付7000元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
今年以来,屈原法院执行局不断创新执行方法,通过执行“大喇叭”喊话被执行人,敦促其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实现教育一个、影响一片的宣传效果,不断营造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高压环境。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165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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