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跨境赌博网站提供技术支持、招揽赌客,真“刑”!
时间:2024-11-22
来源:陕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日前,安康市汉滨区法院一审判决一起开设赌场案,判处何某等三名被告人一年四个月至一年二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宣判后,三名被告人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案件情况
2017年,王某与陈某(均在逃)二人在菲律宾马尼拉帕赛市成立某集团,集团下设某顶游公司,专门提供赌博软件开发、网站搭建、技术维护等服务。某顶游公司搭建了“金信网”“金沙娱乐”“太子手游”“希望手游”“凤凰娱乐”等赌博网站并提供技术服务。上述网站设有彩票游戏、体育游戏、真人视讯等,接受会员下注参赌、提现等。2018年1月至2023年9月间,166名中国境内人员在上述赌博网站参赌。经查明,上述赌博网站注册会员1.5万余人。被告人何某、许某、周某先后受聘为上述网站提供技术支持、招揽赌客。受聘期间,该三人所服务的网站分别流入赌资5.6亿余元、12.8亿余元、5.9亿余元,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分别为139.1万余元、63.5万余元、42万元。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许某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赌博网站,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周某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赌博网站,通过发布网站链接等方式招揽中国境内人员参赌,其行为亦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综合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退缴违法所得等情况,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在案冻结的赌资逾1亿余元依法予以没收。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127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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