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里,看见国际海事纠纷新“解法”
当两艘外轮在马六甲海峡发生碰撞,面对司法管辖的“选择难题”,他们共同把信任票投给了中国的法院。作为管辖浙江全省一审海事海商案件的专门法院,宁波海事法院经过调查审理,今年4月23日零时,这起诉讼标的额近1亿元的船舶碰撞纠纷案判决正式生效。
图为案件审判团队。
“在五国可选的情况下,当事双方不仅选择中国法院,还选择适用中国法律,这是双方当事人对中国法律和中国海事司法的信任和对‘中国速度’‘中国效率’的高度认可。”宁波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聂纵说道。
站在宁波中银大厦34楼,远眺舟山跨海大桥,近观高档写字楼鳞次栉比,宁波海事法院推动设立的全国首个涉外海事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以下简称“海事化解中心”)就设在这里。
迎着晨间暖阳,记者团走进该中心,聆听这里运用“东方经验”化解一个个国际海事纠纷的经典案例,感受浙江海事司法的国际影响力。
涉外案件占比跃居全省法院第一
马六甲海峡,连接世界的咽喉要道。2022年9月的一天,两艘巨轮在这里意外相撞,造成双方近1亿元人民币的损失。其中一艘巨轮所属的环球某公司向宁波海事法院提出扣押正在舟山六横岛入坞修理的天空某公司轮船的申请。宁波海事法院仅用半天时间就作出扣船裁定,以必要的诉前扣船保全形式为海事请求人实现债权提供保障。
后续的赔偿纠纷如何解决,才是重头。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国际条约,碰撞事故发生地马来西亚、双方当事人住所地马绍尔群岛、船籍港所在地利比里亚和巴拿马、船舶被扣留地中国的相关法院对本案均有管辖权,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国的法院处理纠纷。
图为调解现场。
扣船裁定过程中,宁波海事法院展现出的公平公正、专业高效令双方信服。双方一致选择宁波海事法院管辖,并主张适用我国法律解决争议。
最终,合议庭依据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和中国法律审理该案,依法判决原、被告按照1:9比例承担事故责任相抵后,天空某公司向环球某公司赔偿损失34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双方服判息讼。之后,天空某公司主动履行全部款项。
去年以来,宁波海事法院涉外案件占比跃居全省法院第一。
越来越多国际商事主体主动上门
浙江的经济外向度超过60%,与联通世界的贸易物流相伴而来的,是各类涉外海事纠纷。如何高效化解?“东方经验”被成功运用到了国际海事纠纷的解决中。
2023年7月,宁波海事法院涉外海事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正式成立。这个集调解、仲裁、诉讼于一体的“一站式”化解平台,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国际商事主体来此解纷。
图为法官在多元化解中心调解矛盾。
走进海事化解中心,除了宽敞明亮的调解室,还有挪威船级社、利比里亚海事登记处等国际知名航运机构以及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中心(以下简称“海仲”),行业气息浓厚。
“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具有保密性、一裁终局性,相比诉讼更为快捷、方便。我国是《纽约公约》的成员国,我们坚持支持仲裁发展的立场,努力营造仲裁友好型的司法环境,这也是我们加强与海仲合作的一个初衷。”聂纵告诉记者,依据《纽约公约》的规定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有利于促进国际间司法协作,提升我国司法的国际公信力,更好地促进国际间经济交流与合作。
专程从上海赶来宁波的辽宁恒信(上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费军,刚刚参加了一场涉外船舶碰撞责任纠纷的调解,“宁波海事法院搭建了‘一站式’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有案子我都建议当事人先到这里。适合调解的案子我们通常会建议优先选择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继续选择仲裁和诉讼,纠纷总能得到解决。”
为提升涉外纠纷诉前化解效果,中心与海仲、船级社、船东保赔协会等18家涉海机构开展协作,聘任来自港口物流、金融保险、国际贸易等各相关行业领域的92名专家担任涉外海事纠纷调解员,通过专业权威的力量,提升纠纷调解成功率。
截至目前,中心共处理300余件专业性强、复杂度高的涉外海事纠纷,案件当事人涉及23个国家和地区,涉案标的额超过9亿元,调解成功190余件,成功率60%。
来源:宁波海事法院、浙江法治报
记者:南苏、江南
通讯员:张鹏飞、曾少坤
原文链接:https://www.zjsfgkw.gov.cn/art/2024/11/19/art_56_32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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