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制作社区矫正警示教育片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时间:2024-11-22 来源: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决定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制作项目的招标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社区矫正警示教育片制作项目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项目预算:不超过22.500万

  二、合作内容

  (一)主题内容

  收集《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以来,社区矫正对象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或重新犯罪,被各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收监执行视频作为素材,通过讲述顺利完成矫正和违反矫正规定的不同矫正对象现状,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社区矫正对象,最终达到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各项规定的效果。

  (二)制作要求和数量

  宣传片须制作两个版本,其中,一条版片为双语时长25分钟左右;另一条为版片的缩减精华版,时长5分钟左右。高清影视宣传视频规格:Full16:9,4K标准(4096*2304P),双语字幕。成片最终格式为非压缩的MOV视频文件或非压缩的MP4视频文件。

  三、投标资格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与采购服务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

  四、申请时间和方式

  (一)招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8:00前。

  (二) 递交方式:须于11月21日至11月25日9:30—18:00(工作日)期间以书面方式向区司法厅递交加盖意向公司公章的申请意向书等资料[包含申请意向书(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意向书(加盖公章复印件)等申请材料]和密封处理的标书文件(包含制作项目实施方案、以往制作的视频样本、项目报价、配套服务等)。代理人竞标的应当额外提交委托授权书(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有效证件等资料。

  (三)资料递交地点:西藏自治区司法厅615办公室(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塘中路8号)。

  联系人:米片 联系电话:6285742 18143886088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4年11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sft.xizang.gov.cn/xwzx/gsgg/202411/t20241121_448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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