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贵州云”专职人民调解调度分析平台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公告

时间:2024-11-22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现就我单位“法治贵州云”专职人民调解调度分析平台网络等级保护测评项目面向社会进行询价,请符合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根据国家相关收费标准并结合目前市场行情对本项目进行报价,现将有关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法治贵州云”专职人民调解调度分析平台网络等级保护测评

  二、工作地点:贵州省司法厅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项目采购内容

  1.测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合转发的《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公通字[2004]66号);

  (3)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合制定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 [2007]43号;

  (4)GB/T 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5)GB/T 28448 -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6)GB/T 28449-2018《信息 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

  2.测评内容

  (1)安全技术测评
通过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等五个层面测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的基本安全控制在信息系统中的实施配置情况。

  (2)安全管理评测

  通过查阅文档、抽样调查等方法,针对被测单位在信息安全方面制定规章制度的合理性、适用性等进行评估,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和系统运维管理的内容。

  (3)系统整体测评
 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根据现场测评记录和甲方提供的安全体系相关的设计和建设方案历史数据,结合业务特点,对信息系统进行整体安全等级符合性分析,测评按照等保2.0标准执行。

  四、报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备独立法人测评机构。

  3.为能有效保证测评等事项进行,要求为贵州省注册地测评机构

  五、报价要求

  报价人须就“项目采购内容”中所述需求进行总报价(含税增值税费用)。

  报价文件应包含: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复印件);

  3.报价函(参附件1),报价函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六、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报价文件于2024年11月22日17时前递交至贵州省司法厅信息技术处2305办公室。

  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根据符合采购要求、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林炼   联系电话:18111927183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太慈桥万科翡翠滨江A1号楼贵州省司法厅

  附件.贵州省司法厅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采购报价函.docx

  贵州省司法厅

  2024年11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xwzx_97/gggs/202411/t20241120_86109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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