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薄工作】找准突破口巧解三方纠纷

时间:2024-11-1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6年了,我们终于拿回了属于自己的房子,真是太感谢了!”

  申请执行人李某激动地向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表达感谢。

  三方纠纷 案件陷入僵局

  这是一起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房地产公司之间的房屋交付执行案件,刚收到案件材料时,承办法官与执行干警满是疑惑。李某与房地产公司明明是在协商一致、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房地产公司也配合、协助李某办理了网签登记手续。怎么双方还会在交付这一环节上出问题呢?

  经过承办法官与执行干警实地走访调查及多次对案件讨论研判后,案件的来龙去脉逐渐清晰。原来涉案房屋一直被案外人张某所占有,而起因则是房地产公司拖欠张某的工程款迟迟未结清,李某也尚欠张某装修款项未付清,长时间未收回欠款的张某越想越不满,遂住在涉案房屋拒绝搬离。

  “我要是搬走了,肯定更拿不回钱。”初次沟通时,张某情绪激动,“如果你们要强制腾房,我肯定跟你们没完!”

  另一边,被执行人房地产公司的态度也十分消极,几次沟通下来,该公司坚持认为涉案房屋既不属于自己所有,也没有被自己实际占用,因此不愿露面参与解决与张某、李某之间的纠纷。这样一来,案件便陷入了僵局……

  找准突破口 纠纷巧化解

  然而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决定再次对三方纠纷情况进行梳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给案外人张某做工作。

  沟通中,执行干警并没有先开口,而是引导张某倾诉自己的想法,并耐心安抚了张某的情绪;随着张某的情绪逐渐缓和,执行干警对照相关法条,一字一句向其解释了无权占用他人财产的违法性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随着张某的神色慢慢放松下来,并表现出愿意进一步沟通的意愿时,执行干警根据其实际情况提出了建议,张某与房地产公司间的工程款纠纷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占用他人房屋拒绝搬离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与此同时,执行干警还积极协调了李某与张某之间的装修款问题,针对双方争议焦点,执行干警先是通过多次电话沟通、耐心劝解,不断拉近双方距离,随后又将双方约至法院,引导他们理性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李某自愿结清张某的装修款,而张某也在三天内将房屋内的物品全部搬离,并将房屋腾空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李某。至此,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房地产公司顺利完成房屋交付,张某也如愿拿到了自己的装修款。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只是生搬硬套法条、照章执行可能并不会取得预想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这就要求我们要因人而异、因案而异,采取灵活执行措施应对复杂的局面,全力攻坚破解执行难,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兑现。”案结事了后,执行干警深有感慨。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910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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