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中院: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宣传进校园活动

时间:2024-11-19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日前,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携手市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和教育局走进丹东市第十四中学,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提高青少年辨别涉黑涉恶乱象的能力,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到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活动中,丹东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和司法警察支队的干警围绕“校园欺凌”主题,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生活实际,通过通俗易懂、贴近生活、学生理解的讲解方式,向在场的学生讲解犯罪的法律后果,引申出常见的校园欺凌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学生们增强遵纪守法、学法用法、自我保护的法治意识。

   活动以“现场授课+问答互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为同学们解答法律问题,让同学们在“满满的安全感”中提升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意识与能力。广大师生反响热烈,同学们纷纷表示参加这次活动受益匪浅,对有组织犯罪有了更加深刻的认知,提高了防范有组织犯罪的意识和能力,懂得了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今后,丹东中院将会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为更多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未成年人扣好法律的扣子,为构建和谐平安校园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836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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