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区法院:倾力执行护航企业发展 厚植营商环境“法治沃土”

时间:2024-11-19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2024年11月7日,申请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据悉,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鹤壁某公司与被告河南某公司签订了砂浆买卖合同,并约定了支付方式及时间。合同签订后,原告鹤壁某公司依约向被告河南某公司提供砌筑砂浆,被告需向原告支付33万余元款项,被告河南某公司仅向原告鹤壁某公司支付16万元,剩余17万余元未支付。2023年4月原告就该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2023年10月,被告向原告支付2万元货款,余款15万余元未付,并因此成讼。法院于2024年3月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河南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鹤壁某公司15万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河南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2024年6月,原告鹤壁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并不配合法院工作。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长时间发短信不回,打电话不接。后期执行干警通过各种途径找到了被执行人公司所在地,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最初态度不好拒不认账,找各种理由推脱。为了案件得以推进,该被执行人公司被列入“限高”名单,执行干警将限制消费令送到法定代表人手中。因为被执行人公司是分公司,后续的执行可能也会影响到总公司并影响到个人,被执行人河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终于服软开始沟通。后经执行干警多次奔波,数次沟通,被执行人河南某公司于2024年11月将所欠货款一次性转到山城区法院执行专户,该案款于到账后第三天全部支付给申请执行人鹤壁某公司,该案执行完毕。

  赠送锦旗当天,申请执行人鹤壁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激动地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连连道谢,对不辞辛苦、尽心尽责的执行干警提出高度赞扬。以上场景对执行干警来说只是执行工作中的小插曲,但对于能够兑现纸上判决的申请执行人来说却是意义非凡。申请执行人脸上洋溢的笑容对执行干警来说是最大的奖赏,亦是今后继续努力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得以实现的不竭动力。


原文链接:https://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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