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解民忧 检护民生暖人心
今年2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内蒙古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司法救助解燃“煤”之急
@昆区检察院
“今年我家买了两吨煤,这个冬天好过啦。谢谢你们的帮助,解决了我家的大问题!”近日,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检察人员进行了一个特殊的电话回访。
今年2月,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走进一位鬓发斑白的中老年妇女,面露难色地询问已裁定终止执行的案件是否还有解决的办法。据了解,来访人董某,今年58岁,因欲给儿子购置婚房,被中介公司销售人员黑某诈骗45万元。案发后,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退赔违法所得及罚金时,因被告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始终无法得到执行。董某一家积蓄全部被掏空,生活陷入困顿。该院“检爱”办案团队了解情况后,引导董某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随即展开调查核实。董某夫妻二人均患有慢性疾病。董某左眼做过手术,其丈夫患有脑血栓,卧床不起。一家人挤在一间二三十平米的平房中,屋内家徒四壁,仅摆放着几件必备的老旧家具。因该地区属于城乡结合部,没有集中供暖,家家户户都是自采暖,董某为了节省开支,已经两个冬季没买煤,主要依靠捡拾各类废弃物生火做饭取暖。
经调查了解,董某的情况属于因刑事案件遭受重大财产损失,无法通过诉讼解决。检察院综合申请人家庭收入、生活现状,依法决定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在办理案件中,检察人员主动与申请人互留联系方式,告知其日后有困难可随时联系,并协调辖区街道办事处重点关注该家庭情况。
党建引领司法救助锦旗点赞检护民生
@卓资检察
近日,司法救助申请人杨某将一面印有“为民解忧赴千里,恪尽职守排万难”字样的锦旗送到卓资县检察院检察人员手中,对其在司法救助过程中带领党员先锋队的辛勤付出表示肯定和感谢。
曹某为卓资县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曹某因案死亡,其丈夫杨某向该院申请司法救助。在办理杨某司法救助案过程中,卓资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业务的优势,司法救助党员先锋队前往申请人杨某家中走访并与申请人所在党支部召开座谈会,得知申请人杨某为该县脱贫户,全家靠务农为生,家中有两名未成年女儿在读书,曹某死亡后因家庭困难尚未出殡,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
走访结束后,党员先锋队沟通杨某所在村委会出具杨某家庭的贫困证明;联合妇联、关工委、团委所在党支部成员,与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进校园慰问两名未成年女孩,与所在学校的校长、班主任进行座谈,并赠送了慰问品;为减轻杨某家庭困难,党员先锋队与民政部门协商减免了被害人曹某部分停尸费。控告申诉部门及时向申请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党员先锋队后期持续关怀,防止被害人家庭返贫,用“党建红+检察蓝”双融双促的实际行动,擦亮“检心向党、护航民生”党建品牌。
司法救助解民忧 检护民生暖人心
@内蒙古五原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五原县妇联将张某某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移送五原县检察院,该院快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检察人员通过调阅案卷、上门走访等方式,了解到申请人张某某家住农村,患有抑郁症,辍学在家,父母都是普通的农民,三口人仅靠二十多亩土地为生,再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且张某某被侵害后受到惊吓,病情愈发严重,不能正常学习、工作,需持续吃药治疗,案件发生后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检察人员针对被救助人的实际情况和其委托人因自身原因无法申请的情况,与县妇联、张某某父亲进行协商,由检察人员代为撰写整理申请司法救助的相关文书和资料,以便快速帮助其完成司法救助申请事项。经审查,张某某的司法救助申请事项属于国家司法救助的范围,属于检察机关予以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且系最高检、全国妇联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明确的重点救助对象。
为更好保障张某某的合法权益,五原县检察院一方面推动快审快办,七日内审理完成,办理司法救助金的批复使用,另一方面首次启用与县红十字会共同设立的“古郡检爱”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及时救助帮扶困难妇女。今年以来,五原县检察院对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尤其是对六类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5+2”类困难妇女,强化精准救助、有效救助,努力在检察环节做到应救助尽救助,目前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3件,救助10件17人,发放救助金14.5万元。
综合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卓资县检察院、五原县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411/t20241112_67204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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