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时节,我们在这里守护好“枫”景

时间:2024-11-11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2018年,丰利镇南宁村村集体将23.5亩土地流转给村民葛某用于农业种植,合同到期后双方因土地租金及一系列费用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矛盾升级,村集体遂将葛某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土地流转费并解除合同。

  葛某则坚称,实际流转的土地面积与合同约定存在出入,且村集体尚欠其土地平整费等一系列费用,因此不愿支付流转费。双方各执一词,矛盾也一度激化。

  “涉土地类纠纷比较特殊,不仅要实地勘察,还要熟悉村规民约,兼顾乡土人情。在办公楼里‘坐堂问案’肯定是不行的。”承办法官决定去到现场,赶一场“秋收”。

  十月,是收获的节点,更是耕种的季节,一个急着冬耕、一方急着收回土地,若真的打起官司,不仅耽误时间,双方还可能发生更大的冲突。“我们必须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让矛盾在调解中化解,让土地在和谐中耕耘。”

  调解过程中,法官们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耐心倾听、细致询问,用真诚和耐心搭建起双方沟通的桥梁。在询问中,法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理清案件脉络,找到症结所在,得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只要通过实地勘察确定实际流转面积,让双方在租金问题上达成共识,矛盾就迎刃而解了。承办法官带着团队同双方当事人一道前往纠纷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最终确定了实际流转面积。通过走访村里其他种植大户,了解租金行情,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考虑到葛某在流转土地上还有庄稼未收,继续履行合同才是最优解。经过一番深入细致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共识:双方继续履行流转合同至2025年6月,确保土地上的农作物能够顺利收割,并在村部签订调解协议。同时,在法官们的见证下,葛某当场支付了至2025年6月的土地流转费。

  垄上天地阔,精作收获多。丰利法庭将切实发挥人民法庭靠近乡村,贴近群众的优势,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为乡村振兴赋能,为共同富裕增效,以更加专业、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守护田野好“枫”光。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16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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