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丨化干戈为玉帛 为涉企纠纷按下“和解键”

时间:2024-11-11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了公平、高效的司法服务。

  该案系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为承建某项目工程,某建设公司两次从某建材公司处购买混凝土,合计454万余元,双方为此签订了两份《物资采购对账单》。某建设公司接收货物后,未按约定支付货款,某建材公司催要无果后,将建设公司诉至绿园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开庭进行了审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为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诉讼成本,法官迅速核实案情,悉心听取双方意见,了解双方矛盾症结,并尝试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

  

  

  起初,双方当事人由于货款数额、支付方式等问题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一时间,双方争执不下。承办法官意识到,目前双方企业之间缺乏信任,若简单判决不仅不能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后续还可能产生新的诉讼。

  眼看双方僵持不下,承办法官尝试通过“背对背”的方式分别做调解工作。调解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从法理和情理上,积极引导双方公司寻求解决争议的平衡点。

  法官首先向被告公司进行释法析理,说明拒不支付欠款将会对企业后续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被告公司表示,当前确实遇到了困难,并不是不愿付款,希望能宽限一段时间。得知被告有还款意愿后,承办法官又与原告公司进行沟通,以双方以往较好的合作关系为切入点,向原告说明被告现在面临的困境,劝解其考虑实际情况互谅互让。

  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某建设公司一次性给付某建材公司货款454万余元。至此,一起原本双方争执不下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涉企案件时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秉持公正与效率,着力推动涉企纠纷高效、妥善、实质化解,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798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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