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解纷丨调解员在诉前就把纠纷化解了
时间:2024-11-11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诉前调解阶段得到了圆满解决。
张某因生产加工木耳资金紧张,向好友王某借款,但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张某诉至法院。
法院接到案件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适合进行诉前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听取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并围绕争议焦点进行细致的分析和梳理。
调解员向张某释明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
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张某当场还款1万元,同时签订了还款计划书,并承诺在两个月内还清剩余欠款。
此次诉前调解的成功,不仅体现了法院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也展示了诉前调解在化解纠纷中的独特优势。通过诉前调解,不但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也可以更加高效、便捷地解决纠纷,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加强诉前调解工作,本着应调尽调、能调尽调的原则,切实把矛盾化解在源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854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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