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3人中级会计考试当“枪手”被诉
时间:2024-11-11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3名会计专业行家里手,因为抹不开面子,给组织考试作弊的教培公司当“枪手”,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赚取三五千元的答题费,被津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昨天,此案在津南区法院开庭审理。
3名“枪手”都是大学文化,有着体面且收入可观的工作。其中两名“80后”男子,一个是国企会计,一个是教师,他们都是组织考试作弊罪主犯章某某的朋友。“90后”女孩曹某某还是注册会计师,在广东深圳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此番,经由章某某朋友的联系,也参加到组织考试作弊团伙中来。
中级会计考试期间,团伙派去报名上考场偷拍试题的人,将偷拍的试题上传到网盘后,3名“枪手”很快接到试题,于是开始作答。两名男子在章某某位于我市河北区的家中、曹某某在广东答题,速度又快准确率又高。然后再由该团伙答案传输团队通过无线通讯设备传送给考场上的考生。上述过程发生在同一场考试里。
在昨天开庭前,3名“枪手”被告人均已认罪认罚,津南区检察院对3人建议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同时,建议禁止3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相关工作。据本案检察官介绍,之前接受讯问时,3人都表示因为朋友关系抹不开面子,所以才接了这个“活”,结果触犯了法律。关于当“枪手”,“圈内”的价格是一次3000元到5000元,3名被告人之前已将非法收入全部退赔。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797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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