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团驻场,为第136届广交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

时间:2024-11-11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11月2日,第136届广交会三期现场的广州市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摊位(以下简称:服务港),值班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江仲有和律师于晓明等用流利的英语解答外商咨询的法律问题。

  

  江仲有(左2)为参加第136届广交会的外商解答涉法问题。

  一位来自美国的外商来到服务港咨询,他希望在广州成立公司。江仲有为他解答了成立公司要操作流程和履行的法律程序。咨询结束时,双方加了微信,方便今后的咨询解答。

  这是江仲有第一次参加广交会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他是第一批考取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资格的香港律师。

  于晓明则是最早一批参加广交会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律师之一,已连续参加三届广交会。

  

  于晓明(左1)已连续参加三届广交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

  随后,一位来自斯里兰卡的外商也来到服务港咨询问题:一是其在中国参与投资取得一家公司的股份转让,不确定股权转让是否真实、是否已经完成变更;二是他看到广州的营商环境好,想在广州另外投资注册一家公司,销售斯里兰卡的香料等产品,但不清楚操作程序和法律流程。

  

  江仲有(左1)来自香港,是第一次为广交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

  于晓明先是帮其查阅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的相关网站,告知他,根据公开信息,他已是这家公司的股东之一。至于斯里兰卡外商想在广州投资注册公司,于晓明表示,外商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准备股东、董事身份证明、资金证明等文件,并提供在银行申请开立账户的相关资料,而以他目前所持有的15天签证停留时间,在广州办理注册申请手续和开具银行账户的时间不可控,停留时间可能不足以完成办理。

  

  不过鉴于他在中国有参与投资的公司,于晓明建议他可联系国内的合作伙伴发商业邀请函,申请90天的商务签证,争取宽裕的时间办理注册手续。

  

  域外查明中心工作人员庄敏玲(左1)在广州市涉外法律服务咨询服务港为参加第136届广交会的客商解答涉法问题。

  咨询结束时,于晓明与外商加了微信,以方便提醒外商提前准备的资料和应当履行的法律程序。

  参与服务港值班的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劳倩仪告诉记者,本次广交会前两期广州律师服务团共26名律师参与驻场提供涉外法律服务,包括8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和1名澳门居民律师,共接待了来自中国、印度、加拿大、沙特阿拉伯等56个国家和地区的展客商,提供了168次法律咨询服务,涉及国际贸易、知识产权、合同等领域。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sfxz/content/post_4519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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