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大湾区民法典系列讲座在中山举办

时间:2024-11-11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近日,第三期粤港澳大湾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系列讲座在中山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广东省律师协会、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联合主办,中山市律师协会承办。讲座主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制度之合同的订立与效力,以网络研讨与现场共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安排了中、英、葡三语同声传译,来自粤港澳三地200余名律师参加了本次讲座。

  

  本次讲座,中山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结合实务案例,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编概述、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等三方面内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合同制度进行了分享,让粤港澳三地律师对占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半壁江山”的合同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讲座设有案例解析环节,特别邀请了香港律师会民事诉讼委员会律师、澳门律师公会大湾区及内地事务委员会律师分别从香港、澳门法律制度及实务操作等角度对案例进行分析。内容涵盖香港法域中房产买卖的三个环节“临时买卖合同”“正式合约”和“成交”,并依托案例阐述了“业权”和“楼契”等法律概念内容,以及澳门法域中房产买卖过程涉及的预约合同、买卖公证书和抵押公证书。三位律师还分别从三地的法律角度生动分析了同一案件在合同效力、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等方面的异同。

  

  粤港澳大湾区拥有“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随着深中通道的正式通车,更为大湾区内律师之间的专业协作与交流提供了便利。相信通过本次活动,能进一步加深了港澳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了解,促进了粤港澳三地律师的合作交流,更好地推动大湾区法律服务业融合发展。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sfxz/content/post_4518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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