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黄山区“3+3”模式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 助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时间:2024-11-11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黄山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专业优势+乡土优势”“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阵地建设+普法宣传”模式,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助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专业优势+乡土优势”。扎实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把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并首创“1+1+N”“双导师(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结对培养体系,充分激发乡村“法律明白人”能动作用,着力培育优质多元的“法律明白人”队伍。截至目前,累计培育“法律明白人”526名,全年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36场,发展村级法律顾问、联村公职律师30余名,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充分发挥非诉途径的便捷性和时效性,形成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双引擎纠纷化解模式,既发挥了人民调解成本低、效果好的优势,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更让当事人省时省力省钱更省心,今年以来,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41起,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进入“快车道”。

  “阵地建设+普法宣传”。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探索“普法+调解”模式,将“法”与“理”深度融合,截至目前,已打造法治文化阵地88个,建成“百姓评理说事点”91个,让群众说诉求、找计策、化纠纷,同时依托“蒲公英”志愿普法小分队开展普法助春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开学第一课等主题普法宣传270余场次,受众2万余人次,让群众潜移默化接受法治熏陶,广大群众法治素养不断提高。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xdt/5757745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