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法律援助四“薪”法让农民工不忧“酬”
时间:2024-11-11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省薪”,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通“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首次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工,申请材料不齐全但可以后期补齐的,实行容缺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有材料证明属于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农民工,依法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放薪”,构建法律援助协调联动。加强与市、县(区)信访部门的协调联动,安排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法律服务作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同时,切实加强与人社、工会等部门的协调会商,进一步优化“法援+”农民工维权联动对接机制,实现职能、资源和信息的有效整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安薪”,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深化与市、县(区)人民法院和劳动仲裁机构的合作,通过速调快裁法律援助全程跟踪服务方式,形成诉调无缝对接。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有效整合法援律师、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法律服务资源,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开薪”,加强法律援助普法宣传。进一步延伸普法“触角”,因地制宜地开展“法援惠民生 春联大派送”“普法进工地、进企业”等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的自觉性,引导农民工群体学法、用法、懂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2024年,与市广播电视台展开合作,通过“法治宿州”“与法同行”和“政风行风热线”等栏目,对农民工维权工作进行专题宣传,进一步扩大普法影响力和覆盖面。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xdt/57580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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