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枫桥】温情调解离婚案 夫妻和好共欢喜

时间:2024-11-0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近日,阿荣旗人民法院六合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夫妻二人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前不久,金鑫法官接到了一通来自六合镇派出所民警的电话,称接到孙女士的求助,其遭到丈夫申某的家庭暴力,现已离家想与申某离婚,因申某恐吓的话语而不敢与法庭联系,派出所民警告知其应当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于当日下午带领孙女士来到六合法庭立案。

  

  接到孙女士的起诉材料后,金鑫立即对相关事实做了进一步核查,经调查得知,二人于1986年3月结婚,属事实婚姻关系,在一次酒后,申某对孙女士进行殴打,孙女士觉得心里委屈,且年近60岁被丈夫殴打受伤住院在儿女面前失了面子,故报警并诉至法院。

  在了解案件详情后,金鑫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和意见,通过多轮沟通交流,了解到二人未与子女同住,并有一孙子需二人抚养,考虑到二人年岁较大且孙女士对其丈夫更多的是生气,想让其意识到错误而非真正的想离婚,于是,法官对申某充分释法明理,使其认识到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对申某进行告诫,提醒其长期家暴将会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对孙女士提供心理疏导和安慰,使其感受到司法关怀和温暖。经过法官悉心调解,双方愿意共同努力,改善夫妻关系,最终孙女士撤回起诉。

  法官提醒

  近年来,离婚案件呈现显著增长趋势,家暴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当遭遇家庭暴力时,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村委会、妇联等寻求帮助,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出具告诫书,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此外,要注意留存证据,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单元,家庭和睦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六合法庭今后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融情于法、调判结合,加强对婚姻家庭纠纷的预防和调解工作,做好与社区、妇联等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致力推动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真正做到对施暴者扎紧行为“紧箍咒”,为受害者画好权益“护身符”。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757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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