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巴南法院这篇案例入选成渝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典型案例

时间:2024-11-04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10月21日,成渝金融法院发布成渝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典型案例,巴南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姚芳指导,并与法官助理胡雪共同编写的《某银行与蓝某某信用卡纠纷调解案》成功入选,位列第一个案例。

  某银行与蓝某某信用卡纠纷调解案

  案情简介

  某银行根据蓝某某的申请向其发放了尾号6280的信用卡(车主账通卡)。蓝某某使用该卡进行透支消费后,未按约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经多次催收,蓝某某仍未还款。某银行遂向巴南区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通过成渝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成渝金融纠纷一体化协同治理平台提起解纷请求。

  调解过程

  一是纠纷调处协作机制迅速启动。金融机构通过成渝金融纠纷一体化协同治理平台,线上向巴南区法院提起了对该案的调处申请。巴南区法院依据成渝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决定通过协同联调小组分流该金融纠纷。在征得某银行同意后,将纠纷分流至中心入驻的行业调解组织重庆市银行业协会重庆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二是搭建线上调解室。调解员初次电话联系蓝某某,蓝某某以在外地务工、无法到现场参与调解为由拒绝调解。调解员遂依托成渝金融纠纷一体化协同治理平台,采取“互联网+多元解纷”路径,利用线上渠道开展调解工作,解决蓝某某无法到现场参与调解之困境。

  三是多方协调共同参与。调解员坚持多元协同实质解纷理念,依托成渝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党建引领+协同治理”工作模式,采用“情感安抚法、趁热打铁法、逐个击破法”积极展开调解工作。调解员还邀请人大代表、行业专业人士共同参与纠纷调处。经过多方努力,蓝某某与某银行达成调解协议,最终按协议内容履行了还款义务。

  调解人员

  李显东

  重庆市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姚芳、胡雪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指导法官

  典型意义

  一是联动联调,凝聚专业力量。根据纠纷的金融属性,本案分流给专司金融纠纷调解的重庆市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切实践行了成渝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调解工作理念,充分发挥行业调解组织的专业性优势成功调解该案。

  二是灵活创新,推动司法便民服务。金融机构依托成渝金融纠纷一体化协同治理平台线上提交解纷申请,重庆市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运用微信文字、语音、视频等方式与纠纷双方进行沟通。既贴近群众的日常习惯,增加调解灵活性、私密性,又降低了申请人解决纠纷成本,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三是“以点带面”,提供典型示范效应。本案依托成渝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借助行业协会专业力量,最终得以在合法合规前提下为债务人争取到最优调解方案,既缓解了债务人的履约压力,彰显了企业社会责任与司法人文关怀,也对高效解决金融纠纷案件提供示范样本。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698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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