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法院“代表委员联络站”:“人大代表+诉前调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时间:2024-11-04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2024年10月29日,黔江法院“代表委员联络站”邀请区人大代表陶艳琳参与诉前调解,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
案情回顾
2021年,原告陆某应被告周某邀请,在周某承建的黔江某养牛场进行挖机施工,双方约定挖机租赁费用1300元/天。施工结束后,周某未按约支付挖机租赁费用,经陆某多次催促后周某支付了3800元,剩余4000元至今未支付,陆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周某支付剩余款项。
调解经过
调解过程中,经过询问了解,周某承建的养牛场,发包方一直没有结清工程款项。周某表示,不是不愿意支付,是没有一次性全额支付拖欠费用的能力,不仅发包方没有结清工程款,近两年收入也是锐减,还要抚养五个子女,压力很大。
陶代表与法官共同向双方进行释法明理,阐明了市场交易中诚实信用的重要性以及违约可能产生的后果,并为双方提供了合理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周某当场支付1000元,剩余3000元在农历新年前支付到位。在法官与人大代表的共同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不仅握手言和,更是将诚信守法根植在了心中。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733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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