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纠纷“有解”更“优解”—— 中方县以人民调解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时间:2024-11-04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如何巧用解纷“针”串起千条“线”,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这是基层治理工作中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

  近年来,中方县将调解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坚持部门联动、平台构建、特色融合,积极探索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汇聚调解合力,打造调解工作定分止争新模式,在创建“平安中方、法治中方、和谐中方”的进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让纠纷“有解”更“优解”。

  “一张网”服务 延伸解纷触角

  “我们在和村调解员一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过程中,发现了一起婚恋借款纠纷,经研判有‘民转刑’风险后,我们及时介入并组织双方调解,最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中方县花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前端预警排查,及时介入化解,成功化解了一起隐藏的“民转刑”案件。

  中方县健全和完善了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机构,截至目前,全县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47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2个,村(居)调委会117个,行业调委会10余个,共培养、发展人民调解员557人,逐步形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在构建多层调解网络的同时,中方县司法局注重“关口前移”,将“坐等求助”变为“靠前延伸”,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围绕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建立健全排查调解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创新运用“枫桥经验”,全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纠纷不积压”。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案件1969起,调解成功1957件,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法理情”相融 提升解纷质效

  “大家乡里乡亲的,又是同宗同族,要互相体谅一下……”2024年9月,中方司法所所长潘长林在龙井村处理曾某强与曾某土地边界纠纷,通过“释法说理+‘六尺巷’典故”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宅基地纠纷。

  近年来,中方县司法局注重将“情、理、法”深度融合,在调解中努力做到既解决案件纠纷,又解开群众“心结”,切实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解于萌芽、终于始发。同时,通过以会代训、工作群等方式,不断加强调解员法律、业务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文书质量,同时通过一些调解案例的推送学习,进一步提升调解员处理基层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在调解工作中,各司法所和调委会多管齐下,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调解工作紧密结合,坚持法理融入人情,实现情理法的有机整合。在调解过程中通过以案释法、以事议法,起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预防纠纷的发生。

  联动化共治 激活解纷资源

  “我们做的是体力活,挣点钱不容易,包工头还拖着不给……没想到调解的第二天就能拿到拖欠好几年的工钱,真的很感谢你们。”农民工田某激动地说道。

  一起横跨近四年、涉及8位农民工工资的劳务纠纷系列案件在中方县铜湾司法所、中方县人民法院铜湾法庭的协同联动调解下得到化解。不仅做到“案结”,同时也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调解工作要面对很多琐碎细小的纠纷,诸如邻里、物业纠纷,这些纠纷单靠单一调解组织很难推动。中方县司法局发挥法治思维,积极推进多调联动工作。充分利用警地融合、双所共建工作推进的契机,加强公调对接,在全县派出所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同时,强化诉前人民调解,推动中方、铜湾、泸阳、铁坡等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在人民法庭建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分流化解诉前矛盾纠纷。在信访领域建立信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信调对接,满足群众的实际需要。

  “群众利益无小事,人民调解工作无大小。中方县司法局将继续发挥调解工作牵头抓总的作用,不断完善我县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跨乡镇、跨行业、跨部门的重大矛盾纠纷。”中方县司法局党组书记米小红这样说道。下一步,中方县司法局将继续通过工作联动、矛盾联调、纠纷多元化解的大调解工作机制,为全县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贡献力量。

  (中方县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jcdt/202411/t20241101_33490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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