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三力 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时间:2024-11-04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吉首市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搭建多元解纷平台,延伸调解服务触角,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矛盾纠纷,不断推进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抓体制,聚合力。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司法调解为保障、其他调解为延展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立吉首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探索创新综治中心示范带动建设,形成以市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为主体的社会治理“主阵地”,一体化整合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建立健全村(社区)、乡镇(街道)、市调解层级制,以“三二一”工作法为基准,支持调解组织按照化解矛盾就地解决、村(社区)调解三次不成功再上交、乡镇(街道)调解两次不成功再上交、市调解终结的工作规程,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制。

  抓队伍,激活力。深化专业调解员队伍建设,把懂政策、懂法律、懂专业、有威望、会办事、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充实到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中来。吉首市共设11个乡镇(街道)、146个村(社区)、16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册人民调解员900余名,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多层次、全方位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实地指导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工作流程和人民调解文书卷宗制作。举办全市调解骨干培训会,结合具体案例,系统讲解调解的发展历史、重大意义、调解方法和协议制作及如何规范调解组织建设、规范调解程序、规范卷宗文书等。加强日常交流互学,以会代训,由调解员代表分享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技巧及法律政策等,发挥调解骨干力量,全面带动提升调解队伍整体素质。

  抓提质,显效力。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单位按照“属地管理”“职责法定化”“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四原则,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日常性和集中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增强矛盾纠纷排查针对性、实效性,村(社区)每周一次、乡镇(街道)每月一次、市每季度一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舆情分析和分析研判,全力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2024年1至9月,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961件,调解成功953件。

  (来源:湖南法治报)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jcdt/202411/t20241101_334908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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