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法院:深化“三源共治” 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时间:2024-11-01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年来,通海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通海法院”)按照纠纷源头预防、诉中实质化解、诉后信访化解3个工作思路,全力打造诉源、执源、访源一体治理工作格局,努力在源头上减少诉的形成、案的衍生、访的出现,有效实现了诉讼案件减量和审判质效提升。

  

  诉源重“本”

  2021年3月,一公司将58户农户起诉至通海法院。该院收到立案材料后发现,该合同是由58户建房户与公司共同签订的,每一户的工程款都无法进行独立的核算,审理难度大、费用高、耗时长。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院将案件委派给杨广镇法律服务所进行诉前调解。通过积极沟通,最终58户农户与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化解了矛盾纠纷。

  这是通海法院诉前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2020年以来,通海法院着眼从根源上减少诉讼增量,开启“3+2”(即三个法院办案团队+两个特邀调解组织)工作模式,现已形成党委领导、法院牵头、各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化解、基层预防、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诉源工作大格局,建立健全了以“无讼社区”激发基层活力,矛盾调解中心综合化解等多元解纷机制。

  通过上述举措,该院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效率实现大幅度提高。2020年,通海法院荣获“全省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先进集体”称号,2022年荣获“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

  

  执源着“实”

  在过去,金融机构为了实现债权,都要经过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来解决,但当事人下落不明或确无财产可执行时,即使经过上述程序也无法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还要花费大量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

  为解决执行难题,通海法院及时引进“预查废”机制,即法院在审查涉及银行不良债务诉讼和执行立案过程中,发现涉案债务人有他案涉执行且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已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的,根据申请执行材料,出具《预查废证明》或《查无履行能力证明》,金融机构凭此证明快速核销不良债权。2024年以来,该院共向涉诉银行发送《预查废证明》132份,有效避免程序空转,提升了司法效率。

  在执源治理工作中,该院坚持从调审阶段落“实”,即进一步强化督促履行机制,将督促奖励经费纳入法院经费预算,逐步降低诉前调解案件在司法确认后进入执行程序的比例。2024年上半年实现“案结事了”163件,诉前调解的案件在司法确认后进入执行程序从去年同期67%下降至22%。

  

  访源力“解”

  2023年7月,一位老人领两名智力二级残疾的孙子到通海法院信访,经核实,该案诉讼程序已经完成,但法院并没有推责了事。考虑到两个孩子的父亲下落不明、母亲改嫁并对孩子有虐待和遗弃行为、老人无能力抚养等实际情况,法院通过多方协调和努力,暂时让社会福利机构代管两个孩子,并通过司法程序对有能力和义务抚养孩子的母亲进行惩罚。

  该信访案件的处理,体现了通海法院在信访源头治理工作中着眼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理念。针对诉后信访案件,通海法院做实判后答疑工作,提高服判息诉率;落实“有信必复”工作制度,确保群众来信来访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建立信访隐患风险动态排查机制,将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2024年以来,共妥善化解各类信访案件25件。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736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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