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行终326号公告
时间:2024-10-24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行终326号
广州保隆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关于上诉人王志恒、王君宇因广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案,现已经审理终结。你方作为原审第三人,因你方地址不详且无其他联系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本案的诉讼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依法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行终326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sfgk/splcgk/gongshixinxi/caipanwenshugonggao/content/post_184284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2023)粤民申18524号 (2023)粤民申185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