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宝坻法院“双保险”送定心丸

时间:2024-10-24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宝坻法院大口屯法庭与郝各庄镇司法所、郝各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调处了一件涉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案件。

  郝各庄镇某村村民委员会与谢某某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将土地以出租方式流转给谢某某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后因谢某某未按时支付土地流转费,双方产生了纠纷,遂向郝各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材料,请求处理该纠纷。最终,在大口屯法庭、郝各庄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方协力调解下,双方在某村党群服务中心达成了一份调解协议。

  为了确保调解协议的效力与执行,当事人向大口屯法庭提起司法确认申请。在收到申请材料后,法官走进某村党群服务中心,向申请人了解情况。经审查,确认协议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司法确认的法定条件,裁定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当场制作司法确认文书并送至当事人手中。

  下一步,宝坻法院坚持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推进基层治理,既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选择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渠道,宣传法律法规,也能减轻群众诉累,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607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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