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法院邀请武警进法院旁听庭审

时间:2024-10-24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津南法院邀请武警驻津南某部旁听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

  2024年某日,在津南区某小区路边,被害人张某驾车与乘骑自行车的被告人王某亲属发生刮蹭。被告人王某见其妻子与被害人张某发生争执,并在相互推搡、厮打中倒地,遂上前多次拳击张某头面部、脚踹其胸腹部,导致张某头面部及胸腹部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张某的伤情分别构成轻伤二级、轻微伤。

  津南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

  本案经合议庭审理,将择期宣判。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629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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